投稿指南
一、稿件要求: 1、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、购买体验、性能详析等文章。要求稿件论点中立,论述详实,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。文章体裁不限,字数不限。 2、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(*.txt)。如果是文本文件,请注明插图位置。插图应清晰可辨,可保存为*.jpg、*.gif格式。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,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,而将插图另存,并注明插图位置。 3、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,最好压缩后发送。 4、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。例如句号为。而不是.。 5、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(真实姓名、笔名)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E-mail地址等,以便联系。 6、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。 7、我们对有一稿多投、剽窃或抄袭行为者,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、经济责任的权利。 二、投稿方式: 1、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。 2、 编译的稿件,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。 3、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、稿件著作权: 1、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,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,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。 2、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,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。 3、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、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。 4、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,即不允许一稿多投。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,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。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。 5、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、复制、摘编、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制品、录制录音制品、制作数字化制品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,以及出版、许可其他媒体、网站及单位转载、摘编、播放、录制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、改编、摄制。 6、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,未经我方许可,任何网站、媒体、组织不得转载、摘编其作品。

辽宁丹东“三无”渔船非法捕捞 海警局:拘留

来源:辽宁化工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04-16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本文转自【央视新闻客户端】; 近日,辽宁丹东海警局通过自接线索,扣押一艘悬挂“丹渔捕7017”号牌的木质渔船。由于该船未携带任何船舶手续,且扣押后,船主多次提供虚假证言

本文转自【央视新闻客户端】;

近日,辽宁丹东海警局通过自接线索,扣押一艘悬挂“丹渔捕7017”号牌的木质渔船。由于该船未携带任何船舶手续,且扣押后,船主多次提供虚假证言、证词,海警机构最终认定该船系涉渔“三无”船舶,并以“涉嫌提供虚假证言”受案调查。

扣押该船后,辽宁丹东海警局第一时间联系船主高某。由于无法提供“丹渔捕7017”相关手续,高某主动坦白该船确系套牌,但拒不承认涉嫌“三无”的事实,其先后借用,并向海警机构提供“丹渔捕6126”和“辽庄渔养25137”船舶证书。

随后,海警执法员赴多地涉海部门、乡镇街道调查走访,经查,高某所提供的丹渔捕6126号船和辽庄渔养25137号船,均停靠在船籍地码头,并非涉案渔船。同时,海警执法员还掌握到,高某为山东籍人士,2020年5月,其在明知涉案事渔船无任何船舶手续的情况下,以8万元的价格从原船主处买入,并长期非法从事渔业生产作业。据此,进一步坐实了该船为涉渔“三无”船舶的事实。

面对铁证以及海警执法员心理攻势,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最终,辽宁丹东海警局依据《治安处罚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(二)项之规定,给予高某治安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,并将“三无”船舶移交至丹东市农业农村局拆解处理。

记者从辽宁丹东海警局了解到,近年来,天津、河北、山东籍渔船,套用辽宁籍渔船船名船号,非法从事捕捞活动的案(事)件时有发生。此举严重扰乱正常渔业生产秩序,严重破坏海洋生态资源,由此导致的渔事纠纷、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,不仅给海上治安管控带来巨大压力,也给辽宁渔业管理工作带来严重影响。

海警机构温馨提示: 一切渔事活动要在《渔业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下,有序有度进行作业,切莫因一时贪欲,挑战法律高压线。伴随着《海警法》的出台与实施,各级海警机构将继续以高压高频的执法态势,坚决打击一切扰乱海洋渔业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。(总台央视记者 韦昊岩)

文章来源:《辽宁化工》 网址: http://www.lnhg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416/842.html



上一篇:辽宁沈阳推出包容免罚清单
下一篇:辽宁民警火场中三进三出救出被困姐弟

辽宁化工投稿 | 辽宁化工编辑部| 辽宁化工版面费 | 辽宁化工论文发表 | 辽宁化工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9 《辽宁化工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